清大電機教授徵長期志工!要律師資格但不支薪 網怒:不要臉

近期,清華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通訊工程所一名教授的徵才訊息在網路上引發了廣泛討論和強烈批評。該徵才訊息希望招募具有律師資格的在校生(學士、碩士、博士等),以兼職或全職的方式參與研究,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然而,令人震驚的是,這些職位標明為「長期志工」且不支薪,僅能開立實習證明,這一條件引發了法律界人士的憤怒。

 

 

 

 

一名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的男網友於6月17日在Dcard上發文,質疑並批評了這一徵才訊息。他指出,從未見過要求全職且具有律師資格的「研究志工」的徵才,並諷刺性地表示這是一個「驚為天人」的要求。

 

▼該徵才訊息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在臉書粉專代發,內容顯示,清大電機系通訊所教授希望找到具有律師資格的研究夥伴,工作性質為遠端工作並可開立實習證明,但不支薪且需求人數多達五人。目前,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已刪除該徵才訊息。

 

 

此消息曝光後,引發了法律界及網友的廣泛討論和強烈反應。不少法律系學生和專業人士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法律人: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可憐啊被電資教授看沒有,標準理工看天下的心態」、「清大自己有科法所,自己人都不去了,好意思出來找人哦,這就是理工人的傲慢嗎」、「蠻不要臉的,要律師資格,還要志工,怎麼不去吃屎?」、「我只覺得我們系辦超級不要臉,助長這種『當志工』的風氣」。

甚至一些理工科的學生也對此表示不滿。一名交通大學的學生稱:「在大電資主義下,經常性輕視文組科系,可能覺得法學專業不值得付錢,這種心態非常令人失望。」另一位陽明交通大學的學生則指出:「這種做法非常丟臉,但清交兩校很多理工科教授真的有這種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