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繳24年?他55歲前過世「勞保全數充公」 原因曝光

桃園市一名男子繳交勞保費用長達24年,且始終選擇最高級距投保,卻在55歲生日前夕不幸過世,當家屬前往勞保局請領年金時,卻被告知無法給付,這讓家屬感到無比憤慨和無奈。根據勞保局的規定,男子雖然繳納保費24年,但未滿足領取勞保年金的必要條件,最終所有繳納的保費,等同於「全數充公」。

 

 

 

 

該男子自退休後至過世前,已有兩年時間未再工作。據了解,他的過世發生在他55歲生日前夕,且未滿足勞保年金給付的資格條件。根據勞保年金的規定,必須達到年滿50歲且投保年資滿25年,或者年滿55歲且投保年資滿15年,才可領取年金。然而,這名男子在過世時,投保年資僅有24年,且年齡尚未滿55歲,無法符合領取年金的條件。勞保局因此拒絕了家屬的請求。

 

 

家屬對此結果無法接受,認為男子長達24年的繳費,卻最終什麼也領不到,這種情況讓他們感到非常不公和憤慨。許多人也提出,勞保作為勞工的基本社會保險,應該在這種情況下為繳費者及其家屬提供一定保障,而不是因為條件未達就全數扣除所繳的保費。

此外,勞保局還指出,除了該案例外,有一些特別情況也會導致勞工無法領取勞保年金。包括「掛名投保」、「受僱於海外企業」、「被派往國外關係企業工作」,以及「入監服刑」等情形,這些人也無法領取勞保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