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學中指因為閃電通過而同時釋放高能量,將周圍的空氣急劇膨脹產生衝擊而形成的聲波,一般會表現為伴隨閃電現象發生的隆隆聲響。其實,閃電和雷聲是同時發生的,只是光的傳播速度,要比聲音的傳播速度來的快,因為聲音和光的介質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不同。在空氣之中,光速每秒可達30萬公裡,以這樣的速度繞行地球赤道,一秒鐘就可以跑完七圈半,而聲速大約為340~350米/秒,約僅有光速的九十萬分之一,人們可以通過計算它們之間的時間間隔來確定閃電發生的距離,因此閃電發生的地點大約為每間隔3秒一公裡(或5秒一英裡)。至於有關閃電的詳細成因,請參見閃電。
雷擊其實就是閃電電擊,不過由於電位差很大,通過的電能和電量就比較大,有的建築物甚至會倒塌,樹木可能會被劈斷,人畜可能死傷。通過使用避雷針將雷電導向地線,原則上可以避免或減輕雷擊造成的損害。
發生因素
歷史
唐代王睿的《炙轂子》記載,漢代有人把瓦做成魚尾形狀,放在屋頂上防止雷電。南朝劉宋時人盛弘之《荊州記》記載過避雷室:「湖陽縣樊重母畏雷,為石室避之,悉以石為階。」1688年,法國人馬卡連在《中國新事》書中寫道:「……屋頂的四角都被雕飾成龍頭的形狀,仰著頭,張著嘴。在這些怪物的舌頭上有一根金屬蕊子,這金屬蕊子的末端一直通到地裡,如果有雷打在房屋上,它就會順著舌頭跑到地裡,不會產生任何危險。」1752年7月,美國學者班傑明·富蘭克林利用風箏在大雷雨中作了吸取天電試驗,證明了閃電是和物體磨擦時所生成的電相同。1753年富蘭克林製造了世界上第一個避雷針。
閃電,一般是專指對流層大氣放電,是靜電放電現象的一種。當空氣作為一種介質時,空氣中的各種微粒互相碰撞和摩擦便會使該空氣介質兩面的正負電荷的量持續積累,這時加於該空氣介質的電壓也會同時增加,當局部電壓達到當時條件下空氣的擊穿電壓時,該空氣介質的局部便會發生電擊穿而持續成為電漿體,使電流能夠通過原來絕緣的空氣。這時通過空氣的電流也會將空氣急劇加熱,使空氣膨脹而產生雷聲[1]。
閃電的電流很大,其峰值一般能達到幾萬安培,但是其持續的時間很短,一般只有幾十微秒。由於持續時間短,閃電輸送的能量相對不大,不過閃電的功率卻可以很大。在夏季的潮濕的天氣下,豐富的水份子會令該空氣介質所要求的擊穿電壓降低,因此較易發生閃電,而冬季下雪時也是同一情況。概括而言,當某介質的擊穿電壓因該介質的性質改變而下降,便有較大機會發生放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