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想從電視出來嚇人,沒想到卡住了
-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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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漫資訊
電視(英語:Television,簡稱:TV)這詞語代表三種不同的涵義,如:連續動態的影像和聲音轉換為電子訊號,並通過各種管道傳輸電子訊號後,再將電子訊號還原為影像和聲音的技術,即電視技術;指接收這種電子訊號的設備,即可以接收並還原電子訊號為連續動態的影像和聲音的裝置,即電視機;一種社會文化現象,特指人群之間、人群與人之間使用電視作為傳播載體進行訊息交流、訊息傳播,即所謂的廣播過程,諸如電視節目的製作、電視訊號的傳輸、接收,以及觀眾對於電視節目內容的評判和反饋等的各個方面。製作電視播出內容的設施稱為電視台。
電視被世人公認為是20世紀的重要發明之一,至今仍是十分普遍的訊息傳播工具。隨著科技的進步,電視也在逐漸演化,例如智慧電視與網路電視的面世。
歷史
電視不是哪一個人的發明創造,而是一大群位於不同歷史時期和國度的人們的共同結晶。早在十九世紀時,人們就開始討論和探索將影像轉變成電子訊號的方法。1900年,「television」一詞就已經出現。
電視亦可理解為電子機械式電視(electromechanical television)。我們知道,電視畫面的運動是利用了人類視覺的錯覺,即可以將一些快速出現的靜態的畫面「合成」運動的、連續的畫面。如何快速地還原這些靜態畫面,從而使人能夠產生錯覺,就會有兩種方式。其中一種就是機械式的還原方式亦就是尼普科夫盤。俄裔德國科學家保羅·高特列本·尼普科夫早在1884年就提出並申請了世界上第一個機械式電視系統的專利,當時他只有23歲,還在德國讀大學。經過研究他發現,如果把影像分成單個像點,就極有可能把人或景物的影像傳送到遠方。不久,一台叫作「電視望遠鏡」的儀器問世了。這是一種光電機械掃描圓盤,它看上去笨頭笨腦的,但極富獨創性。1884年11月6日,尼普科夫把他的這項發明申報給柏林皇家專利局。在他的專利申請書的第一頁這樣寫道:「這裡所述的儀器能使處於A地的物體,在任何一個B地被看到。」一年後,專利被批准了。這個專利中的尼普科夫盤據認為也是世界上第一個電視影像光柵。但是,尼普科夫本人從來也沒有做出一個模型來證明他的設計。直到1907年,放大管(amplifier tube)技術的進步才證明他的這個系統的可行性。
1897年,德國物理學家卡爾·布勞恩發明了一種帶螢光螢幕的陰極射線管。當電子束撞擊時,螢幕上會顯示亮光。當時布勞恩的助手曾提出用映像管做電視的顯示器,固執的布勞恩卻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康斯坦丁·波斯基(Constantin Perskyi)在向1900年巴黎世博會提交的一篇論文中造出了television一詞。波斯基的論文評估了機電技術的在當時的狀況,並提到了尼普科夫等人的貢獻。
1906年,德國物理學家卡爾·布勞恩的兩位助手用這種陰極射線管製造了一台畫面接收機,進行影像重現。但他們的這種裝置重現的是靜止畫面,應該算是傳真系統而不是電視系統。
1907年至1910年,波瑞斯·羅星(Boris Rosing)和他的學生弗拉基米爾·佐利金驗證了在發射機中用快速轉動的鏡面掃描裝置和在接收機中使用陰極射線管的電視系統。波瑞斯·羅星在1917年的「十月革命」中離開了人們的視線。而佐利金之後去了美國無線電公司(英語簡稱:RCA) 工作。他在那裡建立了純粹的電子式電視系統。不過,他的這個系統最終被認為是侵犯了費羅·泰勒·法恩斯沃斯(Philo Taylor Farnsworth)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