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迎來了《閃電俠》和《星際異工隊3》兩支全新預告,本來是天開心的一天,事情發生的時候,我也正在撰寫《閃電俠》的文案,結果突然收到了一條舉報通知,顯示我2月9日發布的文章【《蟻人3》確認:雷神被征服者康殺死!】涉嫌抄襲。
這其實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了,大家都知道,所有自媒體都是以原創內容為核心競爭力,因此當我收到這條投訴的時候,說實話我感到挺難過的。大家都知道,我進入自媒體這個行業已經有一些年頭了,從大學開始,我就在【漫威隊長】【銀河情報局】【DC漫畫】撰寫內容,直到今年1月,我才因為與合作夥伴的理念不同,離開了已經運營5年的賬號。
並且重新建立了全新的賬號【隊長說漫微marvel】,也就是大家現在看到的這個賬號。
大家都知道,萬事開頭難,自打我決定離開此前的賬號起,我也做好了重頭再來,萬事佛系的態度。
萬幸的是,在粉絲小夥伴們的厚愛下,依舊出現了幾篇遠超現有粉絲數表現的文章,對此我十分開心,倍感振奮。
而這些文章中,閱讀量最高的當屬這次被舉報的這篇,因此這次舉報對我的打擊可想而知(現已被系統取消原創標識)。
當然,有的人看到這,肯定就會問出那個最關鍵的問題: 你真的沒有抄襲嗎?對此,我捫心自問肯定是 沒有的。
首先這篇文章的內容來源分別是以下兩個網站(第二個網站需科技上網):
1)https://thedirect.com/article/ant-man-3-chris-hemsworth-thor-body-footage
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iZ-yxpCn4
從第一個網站中,我獲悉了該新聞,而新聞的發布時間是2月7日:
而第二個網站則是《蟻人3》片段的視訊,發布時間也為2月7日: 而我的這篇文章的撰寫時間為2月9日,發布時間為13:14。 至於其中的內容,大家可以進行對比,我僅是對原視訊片段進行了客觀的報道,以及在文章後面進行了我個人的分析。因此投訴中的抄襲根本不成立,而所謂的「整合、引用第三方內容」就更是滑稽,我本來進行的就是資訊報道,如果這種形式都要被這樣判定,那是否所有的同類文章都要遭到投訴了?
而且這次的投訴其實有一個細節,那就是投訴者並沒有直接投訴我【侵權】或者【抄襲】,也就是說投訴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寫的東西和他的內容一致,而是他看到了和我內容相同,或者一樣的文章。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我真是哭笑不得了。因為我的文章除了發布在這裡外,我還會在多個平台發布,而且發布時間幾乎都比這里要早幾分鐘(因為是手動發布),因此我還真不知道 ,他是否是因為看到了我其他平台發布的內容,進而把我舉報了……
而且我還不能確定,系統到底判定的是哪個平台為首發平台,因為我的其他平台發布時間還都差不多:
所以……就真的挺尷尬的,搞不好真的會演變成 【我抄襲我自己】的情況出現,而且就算我想進行申訴,也不好弄,而且由於我不確定,系統到底判定的是哪個平台為首發平台,因此我根本無法上傳準確的申訴資料,最最最惡心的是,系統規定上傳的附件只能有一個,而且文字說明還有字數限制, 這就導致我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平台進行申訴,但……大家都懂的,這1/4的機率也不太容易。
所以這次我雖然進行了申訴,但並沒有抱大多希望,只能盡人事,知天命了。
不過這次被舉報的處理結果還好,僅僅是 取消了原創,凍結了贊助款(不多,就5元),就算最終申訴失敗,可能最多就是不準申請原創一周到一個月,以及把贊助款原路退回,就其實也還能接受吧。
這篇文章更多的是想和大家吐吐槽吧,我只是一個喜歡美漫的普通人,我從來也沒覺得自己有多厲害,也沒覺得自己比誰更強,我只想和同好一起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也希望別有用心者,把目光瞄準那些更有價值的百萬大V,別來沾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