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的外賣到了,先生你還未付款

繪師 @doji_ro


外送外賣送餐,主要是指餐飲業者提供的服務,在確認訂購後將食品送到客戶指定的地點。

常見的外送食品有披薩、速食、便當、飲料等。

交易型態

曾經大部分外送都是透過電話訂購,客戶待物品送達後直接支付現金。在網際網路普及後,正有越來越多的商家提供線上付款方式,乃至網路訂購專享優惠。

零售的便當、飲料業者通常並不收取外送服務費,或者要求達一定數量始可外送。而披薩、速食店之類的連鎖業者則多為規定消費若未達一定金額,將加收外送費用。

另有外送平台,如Foodpanda、Uber Eats,提供網路訂餐。

在台灣,2019年雙十國慶連假期間,接連發生兩起外送員車禍身亡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外送平台認定其與外送員只是承攬,而非雇傭關係,因此外送員沒有勞保,也無法領到職業災害給付。勞動部火速處理,公布勞檢結果,認定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須替外送員加保,且限期給予職災補償。購物體驗,也因速度僅需花20分鐘等待即可收到的效率,遠快於傳統網路購物等待6-8小時配送的倉對客宅配服務,目前已與量販店、百貨公司與商場合作。

優食(英語:Uber Eats)是Uber推出的一項餐飲外送服務,Uber第一個的延伸產品,利用網路在幾十分鐘內提供餐飲外送服務。

Uber Eats與世界各地城市的當地餐廳合作,並讓使用者可以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在線上訂餐。

優步(英語:Uber,/ˈuːbər/)是一間交通網路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以開發行動應用程式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媒合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

乘客可以透過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並且追蹤車輛的位置。營運據點分佈在全球785個大都市。人們可以透過網站或是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平台,為共享經濟中的典範。

Uber的名稱大多認為是源自於德文über,和over是同源,意思是「在…上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8年Uber加入Linux基金會的黃金會員以及在電子前哨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有五星的私人評級。

然而其營業模式在部分地區面臨法律問題,其非典型的經營模式在部分地區可能會有非法營運車輛的問題,有部分國家或地區已立法將之合法化,例如以創新商業為主的美國加州,及網際網路服務發達的中國北京及上海。原因在於Uber是將計程車行業轉型成社群平台,叫車的客戶透過手機APP(應用程式),就能與欲兼職司機的Uber使用者和與有閒置車輛的租戶間三者聯絡,一旦交易成功即按比例抽傭金、分成給予回饋等去監管化的金融手法。

2019年5月10日,Uber公司透過公開發行股票成為上市公司,但首日即跌破發行價。

據估算,Uber在全球有1.1億活躍使用者,在美國有69%的市佔率。Uber亦在大中華區開展業務,目前Uber已在香港和台灣建成主流召車服務平台,並於中國大陸通過換股方式持有該市場最大網約車出行平台滴滴出行母公司小橘科技17.7%經濟權益。

歷史

2009年Uber開始在市場出現,最早是在由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和格瑞特·坎普成立,當時名為「UberCab」。Uber在2010年6月正式於舊金山推出服務,同年8月萊恩·格雷夫斯(Ryan Graves)就任執行長。格雷夫斯不久後離開執行長一職,並由卡蘭尼克接任。格雷夫斯目前為營運副總裁和董事會成員。

起初Uber學習了倫敦計程車的風格,司機穿著西裝駕駛清一色黑頭的林肯城市轎車、凱迪拉克凱雷德、BMW 7系列和梅賽德斯-賓士S550等車系。在2012年後,Uber推出「菁英Uber」(UberX)服務,加入更多不同系列的車型。Uber在2012年宣布擴展業務計畫,其中包括可搭乘非計程車車輛的共乘服務。

Uber的行動應用程式在2010年於太平洋地區推出,支援iOS和Android系統的智慧型手機。2014年7月24日,Uber推出支援Windows Phone的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

2010年下半,Uber獲得加州矽谷一群超級天使投資者的創業投資資金挹注。2011年初,Uber獲得來自創投公司Benchmark的3,200萬美元資金。2011年下半,Uber再次從多位投資者處獲得了3,200萬美元的資金,投資者包括高盛、Menlo Ventures和傑佛瑞·貝佐斯等,這讓Uber獲得的總創投資金達到4,950萬美元。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