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網友在社群媒體「爆料公社」發文說,自己原本已排好兩天的特休,卻因為颱風山陀兒來襲,全台放了兩天颱風假,導致原訂的特休直接變成颱風假。她向公司反映,希望能撤銷特休並重新安排時,卻遭公司拒絕,令她感到十分無奈,直呼「2天的特休對我很珍貴!」
▼這則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網友們紛紛留言說:「我禮拜一原本有事也想請特休,但我就跟他賭禮拜三颱風假」、「基本上看公司吧!我上次也是休補休,剛好遇到颱風假,公司直接假卡畫掉寫颱風假就沒有扣自己的假了」。
也有網友強調:「特休有錢,颱風假大多無薪水」、「特休是有薪假,颱風是無薪假」。因此,許多人認為特休不應被颱風假「取代」,特別是對於那些辛苦工作、難得能排出特休的員工來說,這樣的處理方式顯得非常不公平。
對此,律師表示,根據現行法規,公司的做法並不違法。企業擁有特休假安排的自主權,因此當特休假與颱風假重疊時,是否允許撤銷特休完全取決於公司的政策。不過,律師也坦言,雖然不違法,但這樣的處理方式可能會讓員工感到僱主「不近人情」,進一步影響勞資關係的和諧。
實際上,颱風假本身的性質並非一種法律保障的有薪假,而是基於勞動部的規定,當颱風來襲並影響安全時,僱主可以決定讓員工不上班。薪資支付問題則因公司規定而異,部分公司會視為有薪假處理,但並非強制性規範。因此,在遇到颱風假與特休假重疊的情況下,員工最好事先了解公司的政策,並與僱主溝通協調,以免陷入「特休變颱風假」的尷尬處境。